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公告列表 > 公告内容

培训截止时间提醒!!!:

请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

1.2021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123124时(已截止),学习及考试截止时间为202322824(已截止)。届时未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相关继续教育学分将不予确认,费用不予退还。

2. 2022年度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2年完成学习和考试。因故未能完成的,可在2023年补学。

3.完成继续教育15个工作日后,可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首页通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专页查询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