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
1.2021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已截止),学习及考试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4时(已截止)。届时未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相关继续教育学分将不予确认,费用不予退还。
2. 2022年度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2年完成学习和考试。因故未能完成的,可在2023年补学。
3.完成继续教育15个工作日后,可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首页通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专页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