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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上海市会计知识竞赛的通知:

本次竞赛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旨在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实施,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养,扩大财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2025年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也是新修订《会计法》施行1周年。本次竞赛作为上海市“会计改革发展与会计法治”宣传教育月的重要活动,将围绕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两大板块展开。

一、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1.初赛(海选阶段):采取线上答题或单位推荐方式,遴选出优秀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复赛以机考形式开展,所有参赛人员在同一时间答题。按照复赛笔试成绩排定名次,前100 名人员参加半决赛,且可抵免2025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 学分。

3.半决赛:以笔试形式开展,所有参赛人员在同一时间答题。按照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参加决赛。

4.决赛:综合考虑半决赛笔试成绩和决赛口试成绩,计算决赛总成绩,择优4 名选手组成上海代表队赴京参赛。

二、本市初赛

1. 初赛时间。初赛将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举办。

2. 初赛形式。初赛以网络海选自愿形式开展。参赛人员须通过报名2025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或者60学分)方式参加本次知识竞赛初赛。参赛人员可自行选择本市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如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s://ce2.esnai.net/c/accshanghai

报名参加初赛,初赛答题不受时间限制,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参赛人员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后不能再答题,成绩单将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作为最终成绩。

3. 初赛成果。初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参赛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初赛成绩前100名人员进入复赛,参加复赛视同完成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上完成信息采集。

三、扫码查看初赛参赛指南

 

让我们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共同推动会计法治建设与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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